1 本细则所述,为中学、小学及社区授课义工(教师)所应遵循;授课对象为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
2 开课之前,教师应详细备课并接受学堂教务安排的培训;
3 衣衫朴素整洁,仪表干净大方;
4 举止得体,言行适中,生活细节,率先垂范;
5 对待学生,柔和耐心而戒厉言厉色,一视同仁而戒褒贬取舍;
6 讲课用语,浅白日常而戒专词特名,通俗易懂而戒隐奥难索;
7 引导方法,春风化雨.就其形约束,使内外一片,顺其势规矩,使方圆自成;
8 教授技巧,依内容而灵活掌握,或由寓言入,或由史实入,或由感悟入,等等;
9 讲授内容,以原典为主,要注意与现行中学生语文学习有所并行,有所补充。
10 教师对于所授内容的精华部分,应能流利背诵,或至少熟捻于胸,出口成章;
11 除课上授课,在课下时间,教师有责任去跟踪辅导,有义务去关心学生生活;
12 教师应及时注意学校和学生对于教学的意见反馈,及时修正或补充;
13 教师有义务总结教学经验,指出得失,交至学堂教务,供同仁参考借鉴;
14 教师授课计划留存学堂教务一份,以利监督,并供教授相同科目的同仁参考;
15 讲课应提前5—10分钟到达授课地点,略作休息,平静心气;
16 教师因故影响教学工作,须向学校,学生,学堂教务三方做出合理解释、说明,消除后患;
17 教师无故迟到两次,自动取消授课资格,学堂不再聘其为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