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日新国学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广大国学爱好者组成的,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社团联合会注册登记的,并隶属于武汉学院读书会的以"兴复国学,重铸汉魂"为宗旨的校园学生组织.本会以"博学厚德"为社训,通过开设传统文化教程,邀请名师举办文化讲座一系列活动,提高会员道
德修养和文化素养,活跃社团文化,营造人文和谐校园.
第一条:协会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日新国学会
第二条:协会全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读书会国学分会
第三条:协会性质:独立自由.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校园学生组织
第四条:协会宗旨:兴复国学,重铸汉魂.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每周四晚上七点到九点在南楼509教室开设传统文化教程
<二>每月邀请指导老师或名誉会长讲授传统文化知识
<三>每月观看一次文化类影视
<四>每月出版一期<新国学报>
<五>定期举办面向全院的大型诵读赛事
<六>定期举办笔会等学习交流活动
<七>组织撰写国学评论文章并积极向<新国学报><武汉学院报>投稿
<八>邀请名师来我院开办讲座
<九>同校内校外社团进行联谊
<十>组织溜冰唱歌乒乓球赛郊游等文娱俱乐活动
<十一>举办纪念我国传统节日如清明上巳端午重阳节日的系列活动
<十二>时机成熟时向全国高校推广并走向中小学和社区
<十三>积极参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党委及武汉学院读书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十四>积极参加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种类:个人会员为主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有志从事国学研究或国学爱好者
<四>热爱集体活动,乐于服务同学,愿为本协会效力者
第八条:会员入会成序
<一>填写并提交本协会报名表和入会申请书
<二>经武汉学院读书会理事会及国学会理事会审查合格即可吸收为个人会员
<三>由协会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权
<三>会员享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惠权或免费权
<四>会员享有在协会刊物刊登文章的权利
<五>会员享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
<六>会员享有监督协会财务状况的权利
<七>会员享有职务变迁和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本会的荣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年度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协会提供个人真实情况并备案
<六>积极参加协会举办各种学术学习活动
<七>团结协会会友,扩大协会影响
<八>不以协会名义搞个人行为
第十一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件.本会每两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每位会员必须参加。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者,应向会长或所属部门的部长请假。凡无故缺席达两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理事会人员及职能
理事会:日新国学会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全体成员大会。全体成员大会每两月召开一次。讨论决定国学会各项重大事宜,如国学会章程的修改,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的产生等等。理事会是全体成员的常设机构,在其闭幕期间行使全体成员大会职权。理事会是国学会的核心管理机构,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由会长会长助理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组成。
<一>负责国学会每周每月活动和对重大事务的处理
<二>领导国学会工作,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三>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四>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末工作总结
会长:<一>统筹决策,中心协调,对各项工作负责
<二>与学院读书会及学院主管部门保持联系
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一切工作事宜
副会长:<一>协助会长做好工作
<二>重点把握各部的工作
秘书长:<一>对各部工作配合,支持,监督
<二>会议.日志记录,资料整理汇集保管与上缴
<三>后勤保障工作
各部部长副部长:其职能具体见下第五章会内各部组织
第十四条:例会制度
<一>国学会本着建立学习型组织,促进交流及合作精神,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以及对国学会全体会员负责的态度,特制定例会制度
<二>每月单周周一晚上八点理事会成员在社团部七号教室召开例会
<三>要求例会简短,效率高,每次会议由秘书长做好会议记录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可安排专题讲座或国学心得交流会
附:理事会的竞选办法
理事会作为社团的核心机构,代表着社团的文化走向,对社团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为保持整个理事会在社团执行理念上的一致,保证本会活动开展有序高效,保证会长权威和全会意志的平衡,特根据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竞选办法
会长:新一任会长须由上届理事会共同推举产生,以实现顺利交接,平稳继承
会长助理:会长助理可由会长指定任命,积极协助会长工作
副会长:副会长须由新任会长提名候选人,再经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部部长副部长由所属的副会长拟定候选人经会长批准,再经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备注:任何会员不可兼任理事会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务
第五章 会内各部组织
第十五条:会内各部组织之间团结互助,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根据具体活动成立各部。各部部长负责领导该部工作,需按规定参加本会内部的会议,执行决议,部长直接对会长负责,经会长同意可对指定副会长负责,但会长保持最终决定的权利。部长有对部门设置提出异议的权利。在充分理由存在下,经理事会研究讨论后,有权取消部长的资格,结果由会长在社团会议上宣布
第十七条:会内部门划分及其职能如下:
<一>编辑部:国学会拟定创办<新国学报>,每月一期,每学期一总刊.编辑部负责撰写,采抄,编辑,校对,出版月报总刊
<二>诵读部:(一)本会定期举办诵读赛事,并设置奖项.诵读部负责选题,评定.
(二)本会定期举办晨读活动,诵读部负责编选文章,并负责带读
<三>财务部:(一)负责会费管理及本会一切财务帐目
(二)全部财务预算.总结.监督
(三)每月将本会财务状况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
<四>书画部:负责宣传,技艺切磋 及书画习作
<五>外联部:负责校内校外联谊,公关及寻求赞助
<六>学术部:(一)学术组:负责策划本会活动计划并积极认真执行以及负责配合学院读书会的各项工作
(二)图书组:负责国学会藏书管理.图书馆内国学专柜的图书选换.管理
(三)乐群组:负责会员的管理和感情联络。例如制作会员通讯录,制作生日贺卡,为会员庆祝生日等等。加强国学会内部的联系和团结
<七>网络部:负责国学会的网页.邮箱.博客的制作,更新与管理
<八>俱乐部:负责文娱俱乐
暂拟设置以上八部,如有需要再行调整
第六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为规范本会的经费管理使用,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财务运行体制,保障本会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本会的稳步发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九条:本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正确贯彻执行学校及社团联合会的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社,合理利用的方针;正确处理社团活动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二十条:本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靠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社团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一条:经费来源
<一> 为了建立会员档案和会员卡及其他活动的正常经费,根据学校社团管理办法规定:协会可在每学期初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二> .会内财务亦可由接受社会.企业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等合法方式取得.
<三> 以国学会名义所获得的款项和物品,都必须上缴入帐,由会长和财务部统一调配
第二十二条:经费管理
<一> 会内财务应由会长副会长财务部长之外的专人(例如财务部副部长)看管,使用经费时须经使用人,会长及财务管理人员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或报销
<二>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部长具体负责会计,副部长负责出纳
<三> 会内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账,账目分明并保留原始凭证
第二十三条:财务运行状况应定期(每月月底)向全体会员公开 ,接受全体会员监督审查
第二十四条: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会内财产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人员换届时必须经过接管登记,帐目清楚方可离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会长或两名副会长提起,经会长与副会长全体通过后,组织会员进行表决,须四分之三会员到会并以与会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票数赞成方能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日新国学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日新国学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