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诚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学社性质及由来

“四川大学诚社”是四川大学校团委和公共管理学院共同领导下的学生团体,由一批传统文化的爱好者自发组建。传统是祖先的血液,它流淌在我们的血管之中,熔铸在我们生命之内。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各种文化思潮也不断涌入,其中不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虚无主义,自利主义等等思想得侵蚀,引发了社会上的诸多矛盾与弊端,同时传统文化也遭受了严厉的冲击。那么,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就有义务和责任来了解传统文化,传播传统文化,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在持存自身慧命的同时保持高度的体系开放性和创新活力,并以中国的传统文化为依托,肩负起补偏救弊的使命。之所以起名为“诚社”,我们认为“诚”是《中庸》的一个核心范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唯天下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我们以“诚”作为我们的目标,以“诚”作为我们的行为规范,“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但是“诚者非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内外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这也就是儒者常讲天地万物一体,民胞物与的情怀。

 

二.  学社宗旨:

诚社本着“发扬传统文化,振兴中华民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宗旨,组织会员对传统文化进行剖析及其阐发,筹划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对话,探讨当今中国民族文化的复兴和繁荣,开展哲学、历史、文学等学科之间的大讨论,发表相关论文。

 

三.  学社制度:

为加强诚社的组织管理工作,促进诚社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发扬中国传统文化做出贡献,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一.  会员资格:

1. 凡对学习了解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兴趣的四川大学在校生,愿意遵守诚社章程,均可申请成为诚社会员。

2. 本社采用完全开放方式吸收会员,在统一招新和平时都可以申请。

3. 提出申请后通过资格确认,并按规定交纳会费者即可注册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履行会员义务。

4. 对诚社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内外人士,经协会考核后,给予“荣誉会员”称号,享受终生会员待遇。

5. 凡诚社的所有会员,必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和交纳会费。如没有按时注册或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6. 凡诚社的所有会员,均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诚社的有关规章制度,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学社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7. 会员可以自由退会。

二.  会员权利:

1. 在诚社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在诚社内享有平等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 在诚社内享有发起项目的权力。

4. 优先参加诚社组织的各种活动。

5. 享有在合作商家消费优惠的权利以及诚社争取到的其他便利条件和资源。

三.  会员义务: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诚社章程,维护诚社和学校的荣誉。

2. 热心诚社的各种活动及活动的组织工作。

3. 不得妨碍其他会员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4. 未经诚社许可,不得以“诚社”的名义组织、参加任何活动,后果自行负责,个人行为与诚社无关。

四.  会员双轨制:

1.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本社采用会员双轨制,分为普通会员和核心会员。

2. 普通会员在核心会员的组织协调下参与学社的相关活动,学社对普通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没有强制性要求。普通会员是学社的服务对象。

3. 核心会员为参与学社管理工作的会员,在普通会员中通过一定的程序选拔产生。要求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意识。核心会员负责进行活动的组织,有必须按时完成学社下达的工作范围之内力所能及的各项任务的义务。

 

 

第三章  

一、  组织框架:

1. 诚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1-3名。

2. 诚社设立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及其它必要骨干组成。下设秘书处、公共关系部、编辑宣传部、财务部四个部门,分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各部门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 诚社采用项目组为活动单元。每个项目组设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由理事会管理。

4. 诚社邀请知名人士担任名誉社长。

5. 诚社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担任顾问,组成顾问团。

6. 诚社邀请关心支持本社的校内外各界人士担任指导老师,协助指导本社工作。

二、  理事会制度:

1. 理事会制度是本社的基本制度。

2. 理事会职责:

1) 理事会听取社长及各部的工作汇报,经过民主讨论,负责本社的重大事务决策。

2) 定期召集全体会员大会,向会员汇报工作。

3) 负责项目组的审定、设立、监管、评估。

4) 制定和修改本社的章程和制度。

5) 召集全体核心成员会议,讨论社长及部长的任免。

6) 对外代表学社。

3. 理事长负责制:

1) 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由社长自然兼任理事长。

2) 理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理事会。每月一次例会,如遇紧急情况可临时召集。

3) 理事长有权监管理事工作,有权因其失职行为而召开理事会进行罢免。

三、  项目组制度:

1. 项目组是诚社的基本活动单元,和理事会下设的部门平级。

2. 任何诚社会员均可发起项目组,并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方案。理事会审定通过后即可成立。

3. 优先考虑项目发起人为项目组负责人,也可由理事会另行指定。

4. 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具体运作,在理事会的监管下和其它支持部门协同合作完成。

5. 项目组定期向理事会汇报项目情况,接受理事会监管。

6. 项目组在项目完成后,由理事会评估项目成效,并自动解散。

四、  部门制度:

理事会下设4个支持型部门,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支持项目组的活动开展。

1. 秘书处:负责日常办公,文件传达和信息传递;各种资料整理;核心会员之间的内联;与其它部门配合进行核心会员的招聘调动评估以及培训;普通会员的招新。

2. 公共关系部:负责会员关系管理;与其它协会的交流;联系商家赞助,处理与媒体之间的关系。

3. 编辑宣传部:负责学生团体形象宣传;海报、展板设计;网络宣传;收集有价值的文章制作学社核心刊物。

4. 财务部:负责管理学社内部的资产,及时制定预算和进行决算,负责财务报销。

五、  各级职责:

1. 社长:执行理事会的决议,领导整个学社的工作,行使学社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优化内部结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主持诚社的日常工作。

2. 副社长:协助社长各项工作,主要任务是对诚社的产生发展献计献策,协助社长管理诚社的各项日常工作,监督社长依法履行职责。

3. 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一切运作和成效负责。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与各支持部门协商制订和实施项目的策划、组织、宣传、公关等计划。项目负责人没有直线权力对支持部门发出指令。

4. 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完成学社交代的任务,积极为诚社的发展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本部门的组织结构及相关职责进行适应性的修改,协同秘书处进行干事的选拔和考核,使机构更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自己的特色,以促进诚社整体性的持续健康发展。

5. 干事:干事是诚社干部培养的土壤,是选拔干部的基础,是学社各项工作的先锋和基层单位。干事由部长直接任命,主要根据部门内外部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

六、  监督机制:

1. 凡诚社的成员均拥有监督权。

2. 会员有权对社长和其他干部进行监督。如社长又严重过失或无所作为,40%以上干部联名要求罢免即可启动社长罢免程序,通过全体核心成员会议讨论,半数以上通过者即可免除社长。

3. 部长的任命和罢免由社长提名,通过全体核心成员参加的会议讨论,半数以上通过者即可免除。

4. 干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协同秘书处进行考核,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向上推荐优秀干事。

七、  激励机制

1. 每学期根据具体情况,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干部和优秀干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 诚社会员在活动中,为学社拉到赞助,在所得资金部分中可得到10%20%的财务支持,以资鼓励。

3. 每学期由学社出资,组织一些体育娱乐活动,促进核心成员之间的交流,增进核心成员之间的理解。

第四章  

一、  资金来源

  诚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会费、学校学院的支持和其他赞助。

二、  管理办法

1. 由财务部主管,采用钱帐分管的办法,对学社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应作出详细记录,报于社长审批,以备管理和调查。

2. 每一学期开始,应作出相应的财务预算,以便根据计划开展活动。

3. 期末将至之时,财务部负责人应作出财务统计报表和决算。

4. 社长对学期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审批。

三、  使用办法

  每笔收入中留出40%作为诚社的固定资产,用于硬件设施建设,需60%以上干部认可方能动用。其余作为学社流动资金,用于学社的日常开支,采用报销制度。凡流动资金超过1000元部分并入固定资产。

四、  报销制度

1. 诚社的开支实行报销制度,报账人需持有票据,填写学社专用报账单。

2. 凡属诚社的必要开支均可报销,20元以上支出须由社长签字方可报销。

3. 非必要开支及不真实开支不予报销。

 

1. 本章程于二零零五年XX日经四川大学诚社理事会通过。

2. 本章程的解释及修订权属于四川大学诚社理事会。

3. 本章程的修订由四川大学城社理事会讨论,半数以上通过方可修改。

4. 请尽量保持章程的稳定性,每学年可修订一次本章程,如遇特殊情况可修改多次。

5. 本章程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四川大学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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