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23日消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
意见强调: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各民族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增强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成就。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战略任务。
意见提出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提出到2020年,实现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覆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少数民族群众读书看报难、收听收看广播影视难、开展文化活动难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等具体目标。
意见制订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和博物馆建设扶持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努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等具体政策措施,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意见还要求从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政策法规、深化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及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等方面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并对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领导、开创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新局面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