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耽学堂小学教学教务规定(2002年春季制定)

一、每所大学的小学教学义工限定在该大学所属附小或与大学最近的小学进行义务授课,一般情况下,不得跨校域授课;

二、每所小学第一次学期授课,当义工没有学堂一线工作经验时,只允许开课1~3个班级,当义工有学堂一线工作经验时,可以开课3~6个班级;每所小学第二次学期授课时,可以开课4~8个班级;但是,每所小学无论到何种程度其最多义务授课班级不应超过10~12个;

三、每一个班级对应一名义工,也可以增加一名义工以作候补,或使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高水平,或者作为培养后备;原则上应尽量保持每班授课教师在一学期之内固定不变;

四、在每所大学中进行的义工招聘面试工作由该所大学的小学教务干事助理在每学期开始时根据负责该区片的小学教务干事制定的相应教学计划安排来执行;义工的首次培训在教学开始前由各区片小学教学干事共同商定并组织实施,在时间、地点无法统一的情况下则分别实施,一般情况下,没有经过培训的义工非经小学教学干事特别允许不得授课

五、每一学校的小学教学义工应在该小学教务干事助理组织下不定期聚会相互交流教学经验,适当的时候要请相关小学的优秀教师座谈学习,解决教学中的各种疑难问题,借鉴并比较不同教学方式的得失长短,积累传统文化有效介入现行基础教育的途径、方式和经验;各学校义工间的联谊和聚会由各区片小学教务干事共同组织实施,每学期13次;

六、在小学教务工作中,要注意保持小学教务干事与各校干事助理、小学教务干事与各小学校教师、各校干事助理与各小学校教师、各校干事助理与一线教学义工、以及一线教学义工与自己授课班级班主任的信息联系的随时畅通

七、每个义工在教育实践中应不只是教授学生,更要注重自身内在学养的不断提高,同时对全班学生学习、接受、反馈的情况随时了解并记录,对突出的典型个案(每班13人)进行跟踪记录(包括与班主任和家长接触了解);

八、每学期期末都由学堂对授课学生根据不同的授课内容和方式进行调查问卷的设计,并由小学教务负责组织实施,最后由学堂负责统计和公布;

九、每学期期末学堂评选优秀义工,由各小学教务干事助理评出,经小学教务干事认可后连同义工个人详细资料和授课录像资料报请学堂存档并在学堂网页予以公布;

十、每学期期末各小学教务干事助理和各区片小学教务干事以书面形式总结自己工作中的各方面经验。

 

20023月逄飞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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