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核内容:
1. 培训次数规定:在第一轮培训中(五次),要求一线教学报名人员参加学堂的培训活动至少三次。
说明:1) 前三次的培训至少参加两次。
2) 后两次的培训至少参加一次。
2. 培训期间经典诵读规定:
每周由本校“代理担当”通知、组织进行经典诵读。每周诵读2—3次,每次诵读时间为:20-30分钟。
说明:每周的诵读时间由本校代理担当与培训人员具体协商,确定时间后报学堂蒙学义教部备查、考核。
3. 提交书面材料规定:
书面材料包含内容:第一部分,对学堂的理解、意见或建议;第二部分,对文化和传统文化的基本看法;第三部分,对教学工作的设想(可以是学堂整体教学建议,也可以是自己的教学设想)。
1) 字数不限。
2) 提交方式: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可。
二. 培训人员分流方向:
1. 教学人员:
1) 小学一线教学。
2) 社区一线教学。
3) 一对一的家庭教学。
2. 非教学人员:
1) 学堂在本学校组织的晨读活动(诵读经典)。
2) 学堂“风雅诵唱诗社”。
3) 学堂在文化传习方面的各种活动。
4) 学堂组织的各类调查活动。
5) 学堂兼职工作。
三. 临时负责人(代理担当):
1. 培训期间,实行本校联络人员(代理担当)临时负责制(自荐或委派,每校两名,互相协助)。
2. 代理担当的相关工作同时对学堂和本校参加培训的人员负责。
3. 代理担当必须定期向学堂汇报在本校工作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蒙学义教部报告。
4. 代理担当行使的权利:
1) 通知并组织本校培训人员进行经典读诵,并做考勤记录。
2) 负责发放与回收学堂读诵材料。
3) 通知并组织本校培训人员参加学堂培训活动。
4) 代收培训人员提交的书面材料。
5) 保持与学堂蒙学义教部的联系。
5. 代理担当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学堂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处理。
一耽学堂 蒙学义教部
200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