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这是《召公谏厉王弭谤》里面的话,说实话,我今天算是领会了当代政府对于人们说话的态度,虽说不如《国语》记载的如此激烈,但也会让人联想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经典名句。
周日我与社团的一位同学如期来到水上公园参加每周一次的公益晨读,内容为《弟子规》。到点了,正当我们取出片子,开始读的那一刻,一只“黑手”,保安的手伸向了这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并声称“有字的就不行”,意思是在公园里不能读、贴、挂有字的东西。并且带我们去执法大队评理。
我无奈的笑了,内心充满了怒火,还好,我是一个内向型的人,否则保安该遭殃了。我为这保安愚昧的行为感到可笑,“有字的就不行”,敢问这位保安大哥,“公园里的广告算不算有字的东西?旁边搭台子唱戏的算不算有字的东西?”
我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而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来申诉:为何“凤姐”、“芙蓉姐姐”此等人物在媒体上大呼小叫,你们认可甚至赞扬?而我们读个书就要上纲上线?
黄宝君
201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