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的文化被上流社会偷走了(2007-01-21)

南方新闻网(2007-01-21)

  中国观察之党国英专栏

  想起文化这个词语一方面被人滥用,另一方面又被一些文化名人所专享,有些焦虑。这几个月借助媒体的力量,和文化沾边的东西就更热闹了。但我总感到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一些文化名人张嘴就是文化,而且笃定会把本国所独有、不见于他国的东西称为文化。按照这样的逻辑,天下百姓就没有了文化,因为我发现天下百姓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即使有一些习俗差异,也不那么重要。

  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一个英国传统农民几百个词汇就够用一生了。如果实际接触一下西方农民,的确看不出他们和我们的农民有什么重要差异,即使他们的农业技术水平已经很高了。一位拥有数万亩耕地的美国农民曾领我到他邻居那里串门,进门没说几句话,我就感到那邻居有点不自然。他意思是:有关方面为什么安排国际友人到你家里,而不到我家里呢?那表情和言辞与我在中国乡村看到的那种失落感没有什么差异。还记得一位美国乡村阿米什人(保留简朴生活方式的一类欧洲移民后裔)曾十分认真地问我:中国有农业么?那憨态与一个不识几个字的中国偏僻地方农民的表情也没有什么差异。这两年还访问过其他国家的一些农户,强烈地感受天下老百姓无差异;如果他们行为方式有所不同,那也是体制不同的后果。如果眼睛看到的现象还不足以说明天下百姓的共性,那就读读近代反映基层社会生活的文艺作品吧!读读《飘》、《人间喜剧》、《农民》,比照一下我们自己的基础社会众生相,你究竟能发现多少国家间的“文化差异”?

  被一些人当做文化的常常是上流社会的东西。上流社会远离普通百姓,他们过着远比普通百姓更加复杂的生活,他们的语言也复杂了起来。据说莎士比亚和丘吉尔使用的词 汇达数十万个。上流社会生活的基本特性是高度专业化,市场网络把他们联系在了一起。一旦有了市场,有了货币,人们的能力差异就被放大了。如果发明了好的交易规则,人的能力差异还会进一步放大。在没有专业化的条件下,不论哪个国家的农民也只能耕种差不多的土地,有了专业化就不同了。上流社会凭借自己被放大了的能力,便拥有了巨大财富,这种财富需要保护,而且需要结成共同体来保护,共同体的领袖们便要夸大自己和别人的差异,以识别自己的敌人。这样,差异的确立就十分必要了。如果有学者做了共同体政治家的附庸,想从他们那里分到一块利益,也就跟着吵吵嚷嚷,竭力去夸大文化的差异性。记得希特勒就和一些学者有过合作,一唱一和地论证日耳曼人要优于其他民族。文化差异一旦被放大,并被学者“学术化”,成了一种典籍文化,性质就又不一样了。这个时候,一切关于文化的差异性的描述就成了“学问”,成了学者吃饭的资本,学者们也就要勉力捍卫这种文化了。因为我的这种认识根深蒂固,只要听见谁在那里叫嚷文化差异,就不免想到他是在为自己的生意做广告。

  就这样,文化差异被共同体的政治家和学者们打造成了一种人类思想交流的壁垒。一个中国农民可以用一个星期融入西方的乡村社会,但一个大学生可能终身也不能融入西方的上流社会,反过来也是一样。文化的力量何其大也。其实,那是利益的威力。利益能诱惑人,再经文化寡头的炒作,一个国家的年轻人很可能接受荒唐的文化观念,乃至变成极端民族主义者。一个大学生朋友曾告诉我,他的大学里有“四大才子”,其中一位面对学生讲演时高喊“灭掉××”,学生们听了掌声雷动。听了这话让人手心发凉。

  百姓的文化被上流社会的一些人偷窃了,文化共性被共同体的合谋湮灭了。文化(Culture)古含义本来是农耕。农耕发达就是文化发达。中国的“文化”一词和文字联系在了一起,但中国象形文字本来是百姓创造出来的,其中许多文字就是农民劳作图画。可见,文化一开始就和百姓的基本经济活动联系在了一起。后来出现了专业文人,且文人又和利益共同体联系在一起,于是他们便把自己提炼过的东西看做文化,各自强调自己的文化价值,文化从此就有了门派,有了“特色”,具有高度一致性的百姓文化就得不到专业文化寡头的青睐了。

  上面我的说法自然会有人批评,但这种批评不外乎说不同的人类族群的确有差异。对这种差异难道不应该研究么?一种有特性的、优秀的文化难道不应该加以颂扬么?在我看来,提出这种问题的人还是被所谓“差异”蒙住了双眼。最能反映所谓文化差异的首先是“典籍文化”,而一个民族的典籍常常会把自己的一些民族特性颂扬得过了头,把自己的缺点夸大成优点。不同族群的习俗也会有差异,但如果这种习俗与人的基本行为规范关系不大,就没有重要意义了。陕西农民的头巾在前面扎,山西农民的头巾则在后面扎,这种差异对解释历史有什么重要意义?文化的真正意义在于其包涵的人的行为规范。但你能说人的基本行为规范的差异都只有不同的文化意义,而没有优劣之分么?不能。例如,我看一些民族对妇女的清规戒律就不值得恭维,还是男女社会权利平等要更好一些。再如,市场经济条件下还是民主制度要好一些。按我理解,人类不同族群的基本行为规范的确有差异,但这种差异终究是要消失的。

  重要的文化差异会消失,不重要的文化差异会保留。懂得这个道理蛮有现实意义。如果把自己本来需要革除的东西也看做一种文化价值类型而舍不得动,那就会迷失改革方向,延误改革时机。忽视了老百姓基本行为文化的共同性,就会牺牲老百姓的利益,也搞不了 和谐社会。而如果学者过分夸大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就会滋长全社会的浪漫主义,甚至会被极端民族主义所利用。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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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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