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净之教授等好几个常州的文化人,对旧(古)体诗的格律与非格律在常州报网上进行了讨论。这种带有学术性的讨论在常州的文坛上很少见到,就像“不动的水面起了涟漪”,有了一点新气象,这对文化人可以看门道,非文化人也可看热闹。本文就想来凑一下热闹。
当前这种对旧体诗的格律与非格律的讨论,其实质是涉及到中国诗歌的出路问题。毛泽东是伟大的革命家,也是伟大的诗人,他的文艺思想包括他的诗论,仍然是指导我国文艺发展、诗歌发展的基本理论。他说:“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体,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我看中国诗的出路恐怕是两条:第一条是民歌,第二条是古典,这两个方面都提倡学习,结果产生一个新诗。形式是民族的形式,内容应该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对立统一。”在这里,他把诗歌的分类、主次和发展说得很原则、很清楚。
就旧体诗而言,从五四时期起新诗发展以来,它一直被处于冷落的地位,这与民主革命时期反封建、批孔等大环境有关。直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学等传统文化热的兴起,加上新诗受西化、市场化的影响处于不景气之中,写旧体诗热也兴起来了。多家报纸副刊、期刊社、出版社都经常有篇章或专著发表。在网络,名目繁多的各种诗刊网站不胜枚举,各种旧体诗如律诗、绝句等数量惊人,专著、专博、专评也很多。写作和研究旧体诗的,除了老辈的人外,也有一些有兴趣的年轻人加入。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旧体诗的格律与非格律的问题也就十分有必要了。
在旧体诗诗坛,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就是许多名人写起旧体诗来了,并以能写旧体诗为荣,以彰显自己的才华,仿佛名人不能写旧体诗就不像名人。例如赵忠祥、易中天都写出了旧体诗,也偏偏又有名人来揭错,说是不合平仄、不符音韵,即不合格律。当然他们不会买账,要以种种理由反驳说揭错的名人自己不懂格律。这也为旧体诗的格律与非格律之争推波助澜,如今也波及到常州了。相比之下,新诗似乎有些低下,连一些原来写新诗的诗人也热衷于写旧体诗了。
那么格律对写旧体诗有多大重要呢?毛泽东说,旧体诗词格律过严,束缚人的思想,一向不主张青年人花偌大精力去搞。但老辈的人要搞就要搞得像样,不论平仄,不讲押韵,还算什么格律诗词?他还说,我冒叫一声,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一万年也打不倒。这说得很清楚,不妨这样理解:假如你写了一首诗,写上“七律”之类的标识就为格律诗,就一定要符合格律的要求。假如你写的诗字句格式上像格律诗,但你不标识为格律诗,就不用当作格律诗来看。同样别人来看你的诗,也以有否“标识”来评判。这样也许有些像产品那样,有了标识,就按有标识产品的质量标准来检验。
问题是旧体诗“要发展,要改革”。王国维在《人间词话》说得好:“四言敝而有楚辞,楚辞敝而有五言,五言敝而有七言,古诗敝而有律绝,律绝敝而有词。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其中出新意,故遁而作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所以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针对“旧体诗词格律过严,束缚人的思想”的弊端,在循规蹈矩写格律诗作“继承”者应该肯定,而冲破束缚的“改革”者也应该肯定。但这个改革不容易,决不是三朝五日能办到的,就现在有一些有改革味的旧体诗来说,冠上“今风”一类归类的称号只能说是一种探索,要有定型的公认的称号也许至少要几十年吧。
旧体诗的格律毕竟是个形式问题,毛泽东对新诗也有要求,就是“关于诗,有三条:(一)精炼,(二)有韵,(三)一定的整齐,但不是绝对的整齐”。对那些“像格律诗,但不标识为格律诗”的诗不妨以对新诗的要求来衡量,能相符的,虽不是格律诗,但是诗,与格律诗一样,并不存在高低好劣之分。如有这样的观点,写旧体诗的和写新诗的都要相互学习,扬长补短,再加上向民歌学习,就能推进中国诗歌的健康发展。但眼下在浮躁和虚荣的心态下,一些写旧体诗的看不起写新诗的,写新诗的看不起写旧体诗的,还有写旧体诗的、写新诗的各内部这种主张那种主张、这个流派那个流派相互看不起的比比皆是,这种内耗肯定不利于各类诗歌的共同发展。
旧体诗的格律与非格律之争,主要是在形式方面,相比之下,内容还要更重要些。毛泽东等名家的旧体诗词,郭沫若等名家的新诗,曾主要是以思想的内涵并也在形式上在过去已开辟了一个诗的新时代。刘勰在《文心雕龙》说:“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他把文章的思想感情比作人的神经中枢,放在首位,其次才是事义(素材结构)、辞采(辞藻文采)和宫商(声调音节)。这种按内容形式、主次轻重顺序的排列的文学观点,也应该看做是包括各类诗歌在内的整个文学创作的原则和规律。从这个观点出发,与其在旧体诗的格律与非格律之间相争,还不如在反映时代风貌、民族精神、人民生活的内容上去下功夫创新。